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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保险代理对“港澳客”放行

行业动态

来源:广州日报

根据保监会公告,今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保险代理公司可在内地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这也意味着,1月1日起内地居民将可享受到港澳保险代理公司提供的保险理财咨询等服务。业内人士同时分析指出,对港澳保险代理的放行可能令“地下保单”监管面临新的挑战。

“港澳客”北上门槛不高

根据公告显示,凡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十年以上,提出申请前三年的年均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元,提出申请上一年度的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元,且申请前三年无严重违规、受处罚记录的香港、澳门本地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

业内普遍认为,上述准入门槛并不难达到,会有不少机构符合条件,相继进入内地市场。但业内人士同时表示,保险代理业即将出现的这批“港澳客”短期内并不会对内地保险代理公司产生太大影响。

新华人寿相关人士认为,内地保险市场对于港澳保险中介机构一直比较开放,想进入内地市场的机构大都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如合资等方式,完成了机构的开设,且与内地中介公司相比,港澳的中介公司优势并不明显,“因此,这一规定的放开并不能在短期内,对两地中介市场构成大的影响”。

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内地的官员则指出,内地对港澳保险代理公司放行依据“CEPA补充协议四”,而按照香港特区政府的有关规定,香港企业要参与CEPA补充协议,必须符合特区政府提出的相关标准,并且获得特区政府颁发的服务提供者证书。因此,香港保险代理公司要想在内地设立独资公司,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地下保单监管难度加大

随着港澳保险代理公司1月1日起杀入内地市场,也有业内人士担心,曾是监管部门严打对象的地下保单(非法境外保单)会否卷土重来。

有保险业人士称,由于港、澳保险代理公司在港澳本身有销售机构,其在内地做的保单,可以从港澳的代理机构走,而港澳的代理机构在香港可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保单,与过去相比,这无形中将加大对地下保单的监管难度。

根据业内人士估计,在“地下保单”繁荣时期,香港每年400多亿港元保费收入中,约有1/3来自内地,达100多亿港元,其中绝大多数来自广东珠三角地区。

■特别提醒

地下保单六大风险

业内人士指出,内地居民购买地下保单主要面对六大风险。一是保单无效。根据香港、澳门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港澳地区保险公司向非港、澳居民签发的保单,应当由其本人到香港、澳门当地办理投保手续,否则可能影响保单的法律效力。而地下保单也无法受到内地法律的保护。二是回报难达预期。部分境外保险公司的长期寿险保单的回报率比境内保险公司高很多,而投保人真正得到的实际回报还要取决于保险公司不确定的经营状况。三是保单难辨真伪。内地投保人缴纳保费后,很难鉴别所收到的保单和保费收据的真伪,有的碍于情面往往忽视自己必须了解的权利。四是索赔、诉讼成本高难度大。境内被保险人往往不了解境外保险公司的索赔手续,境内的证明材料可能会被境外保险公司认为无效。如果内地居民就境外保单的法律效力、赔款金额等与境外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就要适用出单当地的法律,如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诉讼地在境外,诉讼费用极大,律师费、往返费和出庭费很高,加上语言文字的差异,判决结果往往不利于内地投保人。五是保险公司倒闭。港澳和境外不少地区保险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倒闭,而国内投保人对境外保险公司的信息掌握不多,难以作出快速反应。六是汇率风险。境外保单均以外汇标价,投保人将面对汇率变动风险。

保险中国 2008年01月03日 星期四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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