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订阅保险中国的RSS

保险公司投资无担保债比例规定

监管动态

来源:保监会

保险公司投资无担保债券的余额,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5%;

投资同一期单品种无担保债券的份额,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20%,且余额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5%;

投资同一企业发行的债券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0%,且不得超过该企业最近一年净资产的20%。

保险中国 2009年04月03日 星期五 07:12

没有评论

发表您的评论

XHTML: You can use these tags: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ode> <em> <i> <strike> <strong>

注:您可以选择直接匿名评论(只输入评论内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评论,您的评论将要需要被管理员审核后,方可显示。管理员也会在第一时间审核您的评论。
评论内容请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如违反,保险中国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