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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崖崩交保费了么?

保险评论

来源:保险中国 作者:丁辰

随便查阅一下有关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条款,便会发现,属于保险责任的众多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中,赫然明列着这样一条:雷击、冰雹、雪灾、洪水、海啸、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下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龙卷风、冰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这是一份针对所有想要购买家财险的投保人的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列得清晰全面,自然是件好事。但是,不同地区的不同被保险人都会遇到这些自然灾害吗?如此全面会不会使此份保险的某些方面变得徒劳、某些功能变得薄弱?覆盖面广和针对性强自古以来就好似是鱼和熊掌,不可得兼。就好比我居住在北京城区,这么多年了,倒是想亲身经历一次崖崩,只是在天子脚下,上哪儿去找石崖呢?我有位朋友住在四川山区,逢雨季便会遭遇崖崩、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将道路堵得严严实实,给他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显而易见,我所在的城市和他所在的山区发生崖崩的概率本身就不一样,可我们购买同一份保险,用同样多的钱转移着不同大小的风险!这样看来,我好像更加不值,好像花了一些冤枉钱为可能性很小的一项风险做准备。换句话说,适合他的保险产品并不一定完全适合我。遗憾的是,不只是我一个人一直在做着这些无谓的浪费。

保险公司总是给我们这样一份一劳永逸的合同,可是,里面的某些内容只对其特定的群体有更大的用处,对其他群体明明毫无意义,而我们依旧为那些没有必要的风险做着准备,这何尝不是一种浪费?保险公司为何不多开发一些针对性强的险种呢?把崖崩、海啸、龙卷风这些根本不可能在北京地区发生或发生可能性极低的自然灾害从销售于北京的保险合同责任条款中剔除,让真正适合北京地区人群的保险产品诞生;还可以依照不同地区不同的地理特征量身定做不同的保险产品,销售给不同的人群,进而提高保险产品的针对性;同时,没有那么多的保险责任,不承担那么多的风险,保费就会有所降低,自然会吸引到更多人购买价格较低廉又不损害自己切身利益的保险产品;再顺道打开低收入市场,提高自身产品的能动性与竞争力,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如果有一天保险市场上出现了一些贴着“北京地区专用”“上海地区专用”“海南地区专用”等等标签的保险产品,而身在北京的我,可以不用再为崖崩缴纳保费,请不要惊讶,因为保险对象区分的精细化标志着日臻成熟的保险时代的降临。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学生) 

保险中国 2008年04月30日 星期三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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