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可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来源:东方早报
近日,央行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保险机构以产品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公司以其发行产品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同时,产品托管人应在开户、联网手续办理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现场或邮寄等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
按照央行通知规定,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各账户之间或同一保险机构名下的各账户之间不得相互进行债券交易。保险机构应分账管理各产品债券托管账户,不得挪用其管理的产品账户的债券或资金,不得以产品名义为任何人提供担保。 此项规定可以防止保险公司在不同产品之间的利益输送,确保相关投资者的权益。
但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虽然政策允许进入,但目前中国债券登记结算中心相关系统调试还没完成,所以保险产品目前还无法正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保险中国 2008年06月09日 星期一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