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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保险该怎么分?

保险问答

来源:沈阳晚报

读者赵女士问:近期准备与丈夫离婚,但是发现他有一份30万元的巨额保险合同。丈夫解释说,是他爸爸去年赠给他的,算个人财产。我该怎么办?

本报理财热线答:依据《保险法》和《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保险中国 2008年06月10日 星期二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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