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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示范条款将出台

行业动态

来源:新京报 作者:殷洁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我国保险业第一批通俗化人身保险行业示范条款有望近期发布,而其中也首次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这也意味着超过一定时间,保险公司将无法以消费者未告知重要事实而拒赔。

不可抗辩条款,是保险合同成立一段时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重要事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取消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只能在一定期间内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告知不实为理由解除合同,超过这一期限,保险公司的这个权利即告丧失。

事实上,“承保容易理赔难”一直是中国保险业存在的问题。由于不可抗辩条款并未推行,部分保险公司可能在事故发生后不按合同约定,找出种种理由惜赔、欠赔,甚至无理拒赔。“不可抗辩条款已经成为保险业的国家惯例,是寿险合同条款中的固定条款。”一位保险行业人士表示。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介绍,从2006年起即启动了行业示范条款制定工作。目前第一批通俗化人身保险行业示范条款包括4个,即个人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个人定期寿险条款、个人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个人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据记者了解,中保协已经邀请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及部分消费者、专家学者以及律师参加了“通俗化人身保险示范条款”可读性测试,条款将在进一步完善后,推荐行业使用。

保险中国 2008年06月21日 星期六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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