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内启动
作为全国79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试点城市之一,我市将在年内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在推行城镇医疗基本保险中,结合国务院关于试点城市《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按照“低水平、广覆盖”、“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拟定出的参保人员范围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不属于《阳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阳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覆盖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00元,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00元。为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顺利实施,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中央、省、市、县政府将拿出专项资金,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助。同时,针对低保户、残疾人家庭、60岁以上的低收入城镇居民,我市将采取适当增加政府补助额度的办法,鼓励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来源:百灵网
保险中国 2007年08月06日 星期一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