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生育保险
问:本人是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男职工,单位为我缴纳了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五险一金”,而且已经缴费2年以上。我妻子是外地户口,没有参加生育保险。
现在我们有了小孩,请问妻子的孕期检查以及生育等费用是否也可以在北京由生育保险报销呢?
回复:如果您爱人在北京的企业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如果您爱人在北京没有单位,就不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您妻子是否享受生育保险与您的生育保险无关。
保险中国 2007年08月21日 星期二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