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订阅保险中国的RSS

医疗保险制度并轨 农村居民参保有选择

医疗保险

来源:成都日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缴费低,报销费用也相应比较低,社保定点医院的选择面也较窄,这对于部分患病的农村居民来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几率又增大了一些。为了提高青羊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记者昨日从青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双轨制管理实施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出台,9月1日,该区农村居民可以在过去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退保参加青羊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而两种保险的相关转换手续将由社保局完成,居民只需要提出申请,缴纳一定费用就可以参加赔付款较高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实惠: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三成

记者了解到,青羊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5%。目前,该区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比例已达到100%,为了鼓励该区农村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青羊区政府按缴纳保险金额的30%给予补贴,即个人缴纳70%。对于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区政府的保险费补贴标准由50%提高到100%,为低保人员全部埋单。对于今年1-6月已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低保人员,所缴纳的保险费予以退还,改由区政府全额补贴。“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可报销的费用将达到医疗费用的60%-65%,这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是很大的实惠。”青羊区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变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筹资标准

据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青羊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个人每年筹资标准从10元提高到15元,政府补助也由每人50元提高到60元。这样,青羊区财政每年的补助资金将达到200多万元。该区低保人员也可享受自筹部分由区财政予以补助的优惠。据青羊区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调整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也有望从调整前的26%提高到35%,减轻农村居民的看病负担。

保险中国 2007年08月28日 星期二 03:45

没有评论

发表您的评论

XHTML: You can use these tags: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ode> <em> <i> <strike> <strong>

注:您可以选择直接匿名评论(只输入评论内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评论,您的评论将要需要被管理员审核后,方可显示。管理员也会在第一时间审核您的评论。
评论内容请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如违反,保险中国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