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实施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生病的孩子不再害怕
来源:东北新闻网
沈阳市作为今年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从9月1日起,开始启动中小学生的参保工作。这一工作的开展,受到学校和家长的广泛欢迎。
未成年人医疗没保障
9月6日,记者随辽宁省红十字会志愿者联合会几名志愿者一起去沈阳市盛京医院看望了正在那里住院的白血病患儿。
辽宁省红十字会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胡成刚告诉记者,志愿者每周都会来医院看望几个长期住院的患儿,王超就是其中之一。两年前,刚刚上小学二年级的王超不幸患上白血病,王超的爸爸因为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而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家庭的重担从此落在王超的妈妈李晓文一个人的身上。为给王超看病,李晓文卖掉了房子,一天打两份工。现在,母子俩住在医院里进行巩固治疗。而在这里的儿童病房,像王超这样的孩子还有很多。胡成刚说,他们的父母不愿放弃治疗,不惜卖房、向亲戚借钱,还有的在繁华的商业街乞讨,希望为孩子募集到更多的钱看病,但这些与昂贵的医疗费相比还是杯水车薪。志愿者们对这些孩子和家长非常同情,经常来医院看望这些孩子,陪他们玩。
而在沈阳,因为得白血病、红斑狼疮等重病导致家庭陷入贫困危机的孩子还有很多。孩子没有医疗保障,他们的医疗费用主要由家庭支付,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对于一般家庭而言,负担极其沉重。
因此,不少学校和家长曾多次呼吁:未成年人也应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来。也有人大代表提出:凡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孩子,应该纳入到城镇医保体系。参保的孩子患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时,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由医保按适当比例支付;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与患病住院费用同等报销。
医保体系首次惠及未成年人
据沈阳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的周跃进介绍,今年7月23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沈阳市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从9月1日起,将在市区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中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少参保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的疾病风险,减轻因疾病引发的家庭经济负担。如今,这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为健全和完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增强城镇非从业居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沈阳市出台了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此《办法》的出台,将全市未成年人首次纳入到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办法》中指出,沈阳市范围内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具有沈阳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都在参保范围内。
保险中国 2007年09月10日 星期一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