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合理拒赔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康民
中国保险业最近十几年发展迅猛,但在行业性的高歌猛进之时往往容易泥沙俱下,高速增长的业务数字下面,是一些保险公司粗放式经营所产生的纠纷隐患,其外化的表现之一就是客户对拒赔的不理解。
以北京为例,寿险公司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北京地区人寿保险的拒赔率约在3%— 5%左右。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场的寿险公司发生各类赔款为6.85亿元,其中赔款支出5.1亿元,死伤医疗给付1.75亿元。从这些客观数字来看,大部分寿险理赔申请都能顺利获得赔付。
那么为什么保险公司没少赔,却得不到投保人的认同呢?有专业人士认为,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在遭受了意外、尤其是身心经受了某种痛苦之后,得知所发生的事故不能获得补偿,情绪往往波动很大,很容易主观性地将合理拒赔归罪于保险公司,从而产生一种“理赔难”的强烈感受。
而事实上,在现代商品社会中,在规范的市场里,公司与消费者的利益并不矛盾。保险属于一种无形的商品,理赔服务是其售后价值的重要体现。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只要是符合理赔要素的,做出赔付并不太难,据记者所知,甚至有保险公司会主动替客户寻找赔付的理由。
同时,拒赔同样是为了保护广大诚实消费者的利益。因为依据“大数法则”,保险的功能是集大众的力量去帮助有需要的人,保险公司除了要对申请理赔的投保人负责,也要对其他没有申请理赔的投保人负责。既不惜赔,也不滥赔,对于市场化经营的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动态的制衡要求。
保险中国 2007年09月27日 星期四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