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监局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
来源:保监会网站
近日,北京保监局印发了《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销售人员的资格管理、完善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销售人员资格管理方面,自2008年1月1日起,北京地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人员除应通过保险公司组织的考试外,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且在过去三年内,无违规和欺诈行为。在退出机制方面,同一销售人员或代理网点两次出现被所在公司、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或保险监管部门查实的误导行为,保险公司将取消其投资连结保险销售资格或不再续签投资连结保险代理合同。《通知》还要求各保险代理公司应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投资连结保险销售人员的误导行为调查,销售资格的授予和取消工作。
北京保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公司在投连险销售环节管控措施的定期检查,加大误导案件查处力度,切实做好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的规范管理工作。
保险中国 2007年10月25日 星期四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