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养老保险有望享税惠
来源:江苏商报 作者:王薇
“养老保险占寿险保费收入的比例还不足5%。”南京某寿险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大部分人投保的终身寿险类产品偏重死后的一次性给付,为的是给家人留下保障。而在漫长的老龄生活中,按月领取的养老金才是保障生活质量的一大支柱。日前,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酝酿关于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政策支持,例如买商业养老保险的钱可以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业内人士称,此举有望带动养老保险的投保积极性。
“如果一个职工每月花400元购买个人养老产品,这部分支出所应该缴纳的税款可能在30年后才兑现。”在日前召开的全球商业养老金论坛上,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酝酿关于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政策支持,例如买商业养老保险的钱可以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望率先在上海等地试点。
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我国居民个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在领取养老金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环节却没有相应的税惠政策。“以目前的投保状况来看,鼓励个人投保商业养老险,肯定要在缴费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来刺激。”参与制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精算师杨智呈表示。如果能允许企业职工以个人名义为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在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中扣除,直到领取养老保险收益的时候再缴纳,这将大大激励中青年居民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来获得风险保障。
养老保费延迟纳税对个人来说究竟有哪些好处?精算师杨智呈列举了三点:其一就是鼓励个人投保商业养老险,仅有社保对于“未富先老”的一代来说是根本不够的。延迟纳税可以让更多人建立个人养老计划。其二是可以抑制社会资金流动性过剩,将养老需求转换为现实购买力,也就是现在的钱留在退休时消费,这对稳定金融市场是一大利好。第三是个人合理“避税”,如果一个员工年收入20万元,他用5万元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实际只有15万元需要缴纳个税。今后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的税收政策实现,如夫妇两人月收入10000元,如果其中3000元用于缴纳养老保险,那么需要纳税的只有7000元。而且3000元保费在将来领取时已经保值增值,比保费提前纳税更为划算。
保险中国 20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