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的疑问
来源:新浪财经
网友提问:某人1966年出生1989年在辽宁参加工作,2002年买断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2002年自己缴纳一年养老保险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显示1993年起缴费到2002年。我想问的问题是:1此人若补缴养老保险金到2007年(累计缴费时间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否可以领取养老金。还是必须缴费到退休年龄。2为什么2002年自己全额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却标明个人缴纳为全额的8%,单位缴纳为全额的10%。
回复:
1、由于你工作时间较早,所以在89-92年期间算视同交费年数。
2、社保养老是从92年开始试行的,所以手册上是从93年开始记录的,也就是说,单位从93-02年都是给你购买了社保养老的。
3、按规定,累计交费至15年,在退休时即可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障。当初买断工龄后,社保交费方式应该由单位交费方式转为个人交费方式,这个手续是到社保局办理,不然社保局有可能“疏忽”而将你的社保依然认为是单位交费方式(建议补缴续保时查询)。
至于社保养老手册上写的那是社保交费比例,这个是单位交费方式下的模式,而个人交费方式则不受这个影响。
保险中国 2007年12月14日 星期五 13:04